瞎警
我們這裡是台北市中山區中山里。派出所轄區是《中山二派出所》。
(一)神像篇
在馬英九當第一任台北市長時期開始(約2001年):
一群惡人,連續每天拿神像闖進來要錢;一群自稱要開廟的陌生人,拿神像闖進來要錢;有些拿神像要錢的是跑單班,有些是集團性。
我要對擾亂程度最嚴重的人和擾亂次數最多的人先提告。告牠們侵入住宅罪和妨害自由罪。
牠們以『做功德』為藉口;說:『我們要興建寺廟需要經費』、『你有沒有五十元』;若不理牠們還會說『你不要做功德喔?』。
牠們實際上是在做搶劫的犯罪行為;還說是做功德。
中山分局中山二派出所:你們警察眼睛瞎了嗎?為什麼不把牠們這群惡人通通逮補,抓起來關?
什麼叫「尊重宗教信仰」?我不是因為牠們拿神像,所以才要求警察把牠們捉起來;牠們看到有人開店就闖進來要錢;這不是勒索是什麼?
當時中山二派出所的網站還直接表明:
他們警察只保護連鎖超商和銀樓和銀行;其他次之。
知名營業場所優先;住家次之。
什麼住家次之?什麼知名營業場所優先?
警察沒當我們是合法營業場所。當我們是流動攤販嗎?當我們是無照營業嗎?
還有什麼是住家次之?住家被陌生人闖進去;警察難到不制止嗎?
我要對擾亂程度最嚴重的人和擾亂次數最多的人先提告。告牠們侵入住宅罪和妨害自由罪。
其中之一的集團是位於中山里境內的的《台北新福宮》;強制向全體里民要錢;等於里長向里民收保護費。
還有我要告當時的中山分局中山二派出所員警瀆職。
(二)賭博性遊戲機篇
一樣是從馬英九當第一任台北市長時期開始(約2001年):
一群惡人,自稱是賭博性遊戲機業者;連續幾乎每天闖進來擾亂;強迫我們跟他合作;牠們每天都闖進來,對我們大吼大叫,大聲叫囂。
牠們一開始闖進來,就說:『你是老闆嗎?』;然後開始:強迫推銷,大吼大叫,大聲叫囂;一直講:『好賺A啦!』。
你管我們老闆是誰;你們再不走,我就叫警察把你們抓起來。
中山分局中山二派出所:你們警察眼睛瞎了嗎?為什麼不把牠們這群惡人通通逮補,抓起來關?
牠們已經觸犯嚴重的罪行了。我要告他們侵入住宅罪和妨害自由罪。
賭博性遊戲機業者強迫推銷並非只是以前的事了;而是隔十幾年後至今還是零星的出現;
只要台北市長一樣是國民黨人在當;牠們就會一直連續重複出現;所以沒有所謂的『以前的事情不要計較』、『過追溯期了無法控告』這回事。
我要告當時的中山分局中山二派出所員警瀆職。
(後記)
(1)兇警
神像事件我有在台北市警察局網站網路報案。
警察講話比歹徒還兇。警察講話口氣:太兇狠,不友善。讓我不敢再報案。
神像事件我報案:警察講話口氣太可怕;所以,賭博性電玩事件:我至今仍然未報案。
(2)保護令
要求警察和檢察官:核發保護令。
賭博性電玩集團;神像集團;這兩大犯罪集團:禁止接近我們。禁止出現在我們所在的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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