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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顯示的是 10月, 2009的文章

擄 警察擄人勒索。未穿制服、未表明身分、未出示證件。甚至負責動手綁架人的只是線民。 台北市警察局-中山分局-保安大隊:請有前科的更生人當線民。或者是請已經離職的退休員警當線民。 線民平時都在派出所附近閒晃。保安大隊警察用手機教唆線民隨機綁架路人。 大約在2001年的某一天:我站在中美鐘錶店門口(中山分局對面),在等中國海專夜間部校車。 統一超商長中店(台灣人壽隔壁那間)店員。向警察栽贓我是可疑份子(栽贓成功有獎金)。說我是在賣盜版明牌包的。說我是逃逸外國人。 保安大隊警察,用手機教唆一個,長的像強姦犯的男線民,動手綁架我。 牠說:『你做了甚麼自己知道!你是在賣盜版名牌包的!』 牠一隻手在綁架人,另一隻手在講手機;(特技表演)。 統一超商監視器,是給店員栽贓用的。 警察抓不到真正的犯人(殺人犯、強姦犯、毒品犯、強盜); 就叫沒穿制服的線民在馬路邊隨機綁架路人。

搶 大約在2001年:《太子長春大樓》住戶,可能是伊禮蘭酒店或東海旅行社,侵占搶奪我帶出門的現金,在前往統一超商長北店購物途中。 我除了去銀行以外,身上不能有現金;身上現金只能有硬幣和一百元鈔票,不能有五百元鈔票和一千元鈔票。 我要用有記名的悠遊卡,加到接近一萬元,只有我本人和我親人可以使用。 我家附近,除了永和豆漿店和康樂市場用現金,去連鎖超商和去超級市場盡量用有記名悠遊卡。 《太子長春大樓》,除了少數幾戶正常的,大部份都對我們做出犯罪行為,都強行侵入我們住宅裡面,和搶奪我們出門時帶在身上的現金。

瞎警

瞎警 我們這裡是台北市中山區中山里。派出所轄區是《中山二派出所》。 (一)神像篇 在馬英九當第一任台北市長時期開始(約2001年): 一群惡人,連續每天拿神像闖進來要錢;一群自稱要開廟的陌生人,拿神像闖進來要錢;有些拿神像要錢的是跑單班,有些是集團性。 我要對擾亂程度最嚴重的人和擾亂次數最多的人先提告。告牠們侵入住宅罪和妨害自由罪。 牠們以『做功德』為藉口;說:『我們要興建寺廟需要經費』、『你有沒有五十元』;若不理牠們還會說『你不要做功德喔?』。 牠們實際上是在做搶劫的犯罪行為;還說是做功德。 中山分局中山二派出所:你們警察眼睛瞎了嗎?為什麼不把牠們這群惡人通通逮補,抓起來關? 什麼叫「尊重宗教信仰」?我不是因為牠們拿神像,所以才要求警察把牠們捉起來;牠們看到有人開店就闖進來要錢;這不是勒索是什麼? 當時中山二派出所的網站還直接表明: 他們警察只保護連鎖超商和銀樓和銀行;其他次之。 知名營業場所優先;住家次之。 什麼住家次之?什麼知名營業場所優先? 警察沒當我們是合法營業場所。當我們是流動攤販嗎?當我們是無照營業嗎? 還有什麼是住家次之?住家被陌生人闖進去;警察難到不制止嗎? 我要對擾亂程度最嚴重的人和擾亂次數最多的人先提告。告牠們侵入住宅罪和妨害自由罪。 其中之一的集團是位於中山里境內的的《台北新福宮》;強制向全體里民要錢;等於里長向里民收保護費。 還有我要告當時的中山分局中山二派出所員警瀆職。 (二)賭博性遊戲機篇 一樣是從馬英九當第一任台北市長時期開始(約2001年): 一群惡人,自稱是賭博性遊戲機業者;連續幾乎每天闖進來擾亂;強迫我們跟他合作;牠們每天都闖進來,對我們大吼大叫,大聲叫囂。 牠們一開始闖進來,就說:『你是老闆嗎?』;然後開始:強迫推銷,大吼大叫,大聲叫囂;一直講:『好賺A啦!』。 你管我們老闆是誰;你們再不走,我就叫警察把你們抓起來。 中山分局中山二派出所:你們警察眼睛瞎了嗎?為什麼不把牠們這群惡人通通逮補,抓起來關? 牠們已經觸犯嚴重的罪行了。我要告他們侵入住宅罪和妨害自由罪。 賭博性遊戲機業者強迫推銷並非只是以前的事了;而是隔十幾年後至今還是零星的出現; 只要台北市長一樣是國民黨人在當;牠們就會一直連續重複出現;所以沒有所謂的『以...

開明工商

開明 我是台北縣新店市:《開明高級工商職業學校》校友。是從公元1999年(民國88年)畢業。班級是「資訊科二班」。 (一)待在學校時間太長 我明明是日間部;每天留到晚上十點跟夜間部一起放學。 沒周休二日;周末和周日:留到晚上六點以後才放學。 沒寒暑假;寒暑假的周一到周五:到晚上六點以後才放學。 一天才24小時;那麼多時間待在學校裡面幹什麼? 幹脆把我送去醫院的精神科病房居住;還是乾脆把我送去監獄去關。 我要告當時的台北縣政府教育局官員瀆職。 (二)送錢給特定學生 私立高中職或私立大專院校: 對於入學前有在聯考考高分但捨棄公立學校的學生,送給他們錢。 以及對於入學後有在段考拿全校前幾名的學生,送給他們錢。 劫貧濟富! 弱勢小康學生繳學雜費;學校都把錢送給有權有勢的家庭的學生。 給學生貼階級標籤。 每次都一直送錢給那個「內定好的全校第一名」。 (三)扒手班級 (1) 班上同學,趁我人不在教室時,把我的紅包偷竊、掉包。我原本可以得到數百元,卻變成只有得到一個5元硬幣。 快要畢業之前,張興湘老師舉辦送錢的摸彩。我「運氣好」,抽到比較多錢的紅包。張興湘老師要我回家再拆紅包袋。 因為我那天正好是值日生,所以被叫去別地方做事情。 (2) 等我回到教室後,班上其他同學全跑光了。 我看自己的書包裡面,有一個被拆過的紅包,裡面裝著5元硬幣。 原本那個有裝百元鈔票的紅包,不見了! 因為張興湘老師要我回家再拆紅包袋,所以我不知自己被偷多少錢。 班上同學,趁我人不在教室時,把我的紅包偷竊、掉包。我原本可以得到數百元,卻變成只有得到一個5元硬幣。 (3) 我很篤定,一定是自己班上的同學幹的好事。 別的班級的同學,應該不可能知道,我們班有在辦摸彩;而且還會給我「掉包」;別以為我不知道! 某個只抽到5元紅包的同學,趁我人不在教室時,給我「交換紅包」。 (4) 按照遊戲規則:我本應是全班得最多的;結果全班同學竟聯手偷我錢。 這是我這輩子最大的屈辱! 這就是班上同學,聯合送給我的畢業禮物..... 一群混蛋、王八蛋。我詛咒你們不得好死。「同窗情誼」,都是屁! 有朝一日,我要報仇。血債血償! (5) 未來,如果我成為上班族:公司辦尾牙摸彩;就算抽到第一大...

國中地獄

國中地獄 (總合) 不斷將老實的學生,予以抹黑名譽、辱罵、體罰、記過記警告。 強迫其轉學或拒絕讓其轉入。 縱容惡學生的所有行為。處罰老實善良學生。欺善怕惡。 (1)記操性分數 沒做壞事也會被記警告。老師喜歡找藉口給學生記警告、記過。 最常見的記警告手段是「抽查作業」,一次沒交就記一次警告。 記警告、記過=留下前科。 (2)縱容真正惡學生的行為 從沒被處罰過的學生,就是真正的惡學生。 外界有,偽觀念:沒有被老師留下前科的人就是好人。 其實只是老師刻意縱容而已。 老師縱容真正的惡學生的所有行為。 (3)處罰老實善良學生 老師喜歡找藉口處罰學生;會被處罰的都是老實善良學生。真正的惡學生,反而從來沒被處罰過。 生活困苦,無依無靠的學生;家長無權無勢的學生;就是惡老師專門欺負的對象。 (4)抹黑學生 抹黑老實善良學生。無故將一個學生的名譽,抹黑成萬惡不赦。給予公開辱罵。 生活困苦,無依無靠的學生;家長無權無勢的學生;就是惡老師公開辱罵的對象。專門公開辱罵老實善良的學生。 惡老師欺善怕惡;對於真正的惡學生反而完全不敢罵,不敢得罪。 (5)替惡學生主持正義 抵抗惡學生,反而被控欺負人;真正的惡學生,反而成為受害者。 真正的惡學生欺負可憐的學生;然後惡學生惡人先告狀。 真正的欺負人的學生:反而成為惡老師口中的被害人。 真正被欺凌的學生,反而成為惡老師口中的欺負同學的壞人。 老師專替惡學生主持正義,不替老實善良學生主持正義。 (6)強迫轉學,或拒絕轉入 第一間學校強迫其轉學;第二間學校拒絕讓其轉入。意圖聯手讓其無法完成國民教育;成為教育人球;成為中輟生。 (結論) 這就是台灣的國中老師。以上是我的親身經歷。我是台北市市民。我要說:我的九年國教老師都是垃圾。 要認識中文字,只要國民小學畢業就可以了。只要會注音,就可以用注音輸入法用電腦打中文字了。 完全不用依靠萬惡的國中老師。